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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surema 發表於 2024-4-2 12:39

3男女認荃葵青遊行串謀非法集結 判囚25至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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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雅婷(左)、潘世傑(右)與區曉鋒承認串謀非法集結等罪,判監25至30個月。資料圖片

2019年8月「荃葵青遊行」演變成示威者築路障堵路、與警方對峙,警方其後在荃灣永順街截查3輛私家車及搜出大量行山杖、彈珠、鐳射筆等物。車上其中3人早前承認串謀參與非法集結等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5至30個月,法官練錦鴻指本案中合謀參與和參與者罪責相等。


3名被告分別為30歲潘世傑、46歲羅雅婷和40歲區曉鋒,同承認串謀暴動之交替控罪,即串謀參與非法集結罪,潘和區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其中潘世傑判囚30個月,羅雅婷28個月,區曉鋒判監25個月。

案情指,8月25日下午,示威者在楊屋道等一帶行車道集結,並設置路障與警方對峙。約1718時,警方發現停泊在永順街荃灣屠房外的3輛私家車,截查包括被告在內共10人,該處距離示威者佔據的德士古道暴動現場約500米。

潘世傑身穿黑色上衣,在其背囊發現一個防毒面具、一套無線電收發機等,他所坐的車輛車尾箱有逾千粒鋼珠;羅雅婷和區曉鋒在另一車上,羅全黑打扮,承認是該車車主和司機,警方在車尾箱搜出一支約兩尺長的金屬棒和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羅聲稱該金屬棒「用嚟整車嘅」,另警員又檢取3支行山杖,區則穿著黑色戰術背心等,身上被搜出通話無線電收發機。

根據行車紀錄儀紀錄,有人曾談到彈珠及使用黃豆或油加水令警員跣倒,包括被告在內各人聚集在車尾處理內在物品,有人分派和協助穿上戰術背心。

同案7名被告早前承認串謀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判監9至12個月。

案件編號:DCCC117-118/2022,DCCC47/2024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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