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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surema 發表於 2023-12-13 14:48

理大衝突│5理大生認串謀暴動 判囚35至3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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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至右被告:陳超卓,陳蘊儀及姜紹熙。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理大爆發示威衝突,5名涉案理大生在校內與其他示威者搬膠馬、回收箱和枱櫈等堵路,及使用噴漆塗黑閉路電視鏡頭和向警方投擲硬物等,5人早前承認串謀參與暴動罪,暫委法官黃士翔今(13日)於區域法院判處各人入獄35至38個月,指雖然辯方求情稱社會氣氛令背景良好的年青人干犯嚴重罪行,又稱受到傳媒渲染,但正因如此,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被告為24歲林子澄(又名林銘堯)、25歲姜祖育、24歲姜紹熙、25歲陳蘊儀及25歲陳超卓,案發時均為理大學生。5人今承認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1至14日,在香港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於香港理工大學參與暴動。

黃官判刑時,指示威者有組織地搬物品設路障及破壞設施,認為暴動有周詳計劃和事先準備,他們破壞閉路電視鏡頭、有組織地分工及短時間內籌集大量物資,從片段亦可見參考人數不少,而案件暴力程度高,多人使用鐵馬、汽油彈和弓箭等武器破壞。

黃官續指暴動範圍大,雖然辯方要求法庭只考慮由11月11日至14日期間的理大暴動,但考慮到理大後續發生的暴動是同一場暴動的延展,如果無人參與早前的暴動,後續更嚴重的暴動亦不會發生,故亦納入量刑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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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大批示威者堵塞在理大校園內與警對峙。 資料圖片

黃官認為本案暴動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影響多條主要交通運輸道路,亦嚴重影響社群關係。各被告在案中積極參與暴動,其中林多次投擲物品,故刑責較高;雖然陳蘊儀曾兩度示意他人破壞閉路電視鏡頭,但不能排除只是合作,而非她有帶領角色;陳超卓亦曾手持擴音器,但沒有證據顯示他有使用過。

基於林及早認罪,黃官判林入獄35個月;其餘被告在訂下審期後才表示認罪,但考慮到各人案發時年輕,故酌情扣減,姜祖育及陳超卓判監38個月,姜紹熙判監37個月。陳蘊儀在今年8月誕下兒子,過程中大量出血及至今未痊癒,黃官另酌情減刑,判她監禁36個月。

案情指,5人使用理大學生證進入閱讀室內執拾背包和換上黑色衣物,除了陳蘊儀以外,其餘4人與其他示威者在校內搬膠馬、回收桶和長枱等。林曾多次向警方投擲硬物,陳超卓則曾身處示威者人群中並手持擴音器。

陳蘊儀和姜紹熙曾在星巴克咖啡店外觀察,指向一部閉路電視及向前方示威者招手,隨即有示威者投擲物件破壞閉路電視。及至同月14日,陳蘊儀又將噴漆交予姜祖育,用作噴黑走廊的閉路電視鏡頭。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林曾代表港隊、屢獲殊榮,是頂級標槍運動員,多次為港爭光,希望法庭輕判,讓林得以在運動員黃金時期繼續為港付出。翻查中國香港田徑總會資料,林為香港U20男子標槍紀錄保持者。

姜紹熙及陳蘊儀在去年結成夫婦,辯方求情時透露陳蘊儀去年被診斷出子宮肌瘤前期徵狀,由於擔心病情惡化而須服刑期間施手術切除子宮,同年便決定懷孕及後誕下一名兒子,希望法庭輕判,讓陳蘊儀早日回到初生兒子身邊團聚。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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