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涉起執法人員底貼文發布 罪成判監2個半月
[url]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1031/bkn-20231031142320349-1031_00822_001.html[/url]一名男子涉嫌非法發布2019年於西灣河開槍的執法人員及其女兒照片,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該當時人資料」及「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兩罪,他不認罪受審,今(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兩罪罪成,入獄2個半月。
49歲被告梁輝,報稱任職項目經理。他被控於2022年11月11日與12月12日之間,在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女子A及女子B的照片;及於2022年8月31日與2022年12月12日之間,披露警員C的照片及姓名,意圖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會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裁判官指,綜合所有證供,合理推論是涉案貼文由被告發布,目的為滋擾事主一家,令他們擔心個人安全,遂判兩罪罪成。裁判官考指,被告是在「起底」刑事化後一年犯案,高等法院亦已頒令,禁制他人公開執法人員個人資料,而相關貼文是給公開予公眾閱覽。考慮到被告不認罪,沒有悔意,兩名女事主仍年輕,事件令事主生活造成困擾,判被告即時監禁2個半月。
案件編號:WKCC 43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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