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2019年油麻地一帶暴動 18男女罪成判囚36至5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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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被告參與油麻地彌敦道暴動判囚。
2019年11月中,有人針對執法部門包圍理工大學而發起「圍魏救趙」行動,最終變成暴力衝擊,其後有213人被捕。當中19人涉嫌在油麻地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1人早前認罪,其餘18人否認控罪經審訊下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1男被告另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區院法官游德康今(15日)就當中18人判處監禁36至57個月,餘下1名當時17歲的女被告則先提取其教導所報告,並押後至8月5日判刑。
案中19名被告依次為勞俊軒、呂鋒、吳進欣、倪倬傑、蕭竣旻、蕭子慧、蕭穎鈊、黃靖斐、黃紫情、鄭文豪、張振鴻、張婉兒、趙泳姿、鍾凱文、古倩誼、黃沅詩、林堅信、李浚維及何羚甄(案發時17至31歲)。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當中鄭文豪開審前已認罪,正還押候判。張振鴻另涉管有1枝汽油、3塊布及4個打火機,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案情指當晚,大批示威者在油麻地及旺角一帶聚集,執法人員在晚上約10時半起在油麻地一帶的彌敦道劃出封鎖區,並拘捕了213人,眾被告在油麻地港鐵站A1出口與安利大廈間的小巷一帶被截獲,而被告張振鴻當時身上搜出控罪所指物品,其他被告亦有口罩、消毒藥水等。
案件編號:DCCC 443,576,6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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