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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surema 發表於 2022-10-6 13:22

茶餐廳內高呼 光時 口號與鄰座夫婦衝突 建築工判罰$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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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偉雄認罪。

47歲建築工今年3月光顧連鎖茶餐廳「銀龍冰室」時,疑因下單等了10分鐘仍無人理會而高呼「光時」,惹來鄰座一對夫婦不滿。雙方繼而動手打架,最終需由餐廳職員調停。3人事後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夫婦早前同意案情准簽保守行為,建築工則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他罰款1,000元。

被告吳偉雄(47歲,建築工)承認於2022年3月3日,在新界大隴街110號石籬二邨石籬購物中心第二期地下B004號舖銀龍冰室,參與非法打鬥。同案被告盧紹聲(50歲,汽車技術員)、陳燕珊(49歲,文員)早前同意案情,獲准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

案情指,當日早上近10時,吳到上址食早餐,打算下單卻沒有職員理會,他其後在座位大叫,包括「光時」等字句。鄰座的人不滿吳造成滋擾與其爭執,期間盧上前推吳肩膀,吳又把盧推跌後打了對方頭部兩下。原與盧同坐的陳見狀衝向吳,多次打其頭、背。打鬥持續約1分鐘後,終由餐廳職員分隔,整個過程被餐廳閉路電視拍下。

事件報警處理,3人警誡下均承認犯案,其中吳表示「佢過嚟打我,我先自衛還手打返佢」;盧稱「佢講『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我先打佢」;陳則指「我係擔心我老公會受傷,我先用右手打佢兩下姐」。3人均拒絕送院治理,警員觀察發現盧人中擦傷及鼻樑瘀傷;陳手指擦傷和瘀傷;吳上唇擦傷。

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往有兩項與暴力相關的案底,但已是20多年前所發生之事,被告當時因為等了10分鐘都不獲回應,一時憤怒而說了粗鄙的話,希望獲得注意,又形容被告案發時「基本上係俾人打緊嗰個」。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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