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隧道貼反政府海報 認刑毀判做200小時社會服務
[url]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720/bkn-20220720150458695-0720_00822_001.html[/url]3名女子涉於2019年10月在九龍城1條行人隧道內張貼海報,以及管有鎅刀等。她們在事隔逾2年後,分別被控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或摧毀財產共3罪。其中1人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今天(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梁雅忻指考慮被告已還押2星期,接納被告有悔意,重犯機會低,因此採納社會服務令建議,判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須透過法庭向政署轉交8592港元作賠償。
今天接受判刑的30歲被告陳素賢報稱商人。她承認於2019年10月25日,在九龍城太子道西331號至379號行人隧道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隧道內的牆壁,用膠水將海報貼在牆上,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同案另外2名被告,譚雯雯(27歲、工程師)及彭紫玲(28歲、文員)分別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及損壞財產罪,分別被指保管或控制噴膠、牆貼紙等。案件將於10月12日審訊。
今天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重犯機會低。被告當時犯案是受社會氣氛影響,現有悔意及獲得家人支持。冀法庭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被告中至長度的社會服務令。另外,被告願意賠償路政署8592元作清潔費。裁判官判刑指,被告初犯、認罪及同意案情是最大求情理由。案發隧道遭受毀壞,並非出自被告1人,亦有其他人,且被告張貼的海報內容宣揚反對政府,其包含「光復」等字眼,顯示案情嚴重。裁判官又指被告親撰的求情信顯示,他自認誤信謠言,受社會風氣影響,現在已深感後悔。裁判官考慮被告候判期間還押2星期,已作反省,接納被告有悔意及勇於承擔後果,因此判被告社會服務令及發出有關賠償令。
案件編號:KCCC 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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